各鎮、街道、工業區、區內各中小企業:
為進一步幫助中小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提高中小企業品牌及產品的市場認知度,建立長效的國內外中小企業合作交流機制,自2013年起,市經信委在上海世貿商城建立了上海市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產品常年展示基地,現就“專精特新產品”征集活動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上海市中小企業
二、申報條件:申報上海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產品展示的企業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在本市工商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其申報產品已達到同行業先進水平,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滿意度;
3、申報產品應具備自主創新及較強的核心競爭能力;
4、申報企業應建立了完善、運行有效的管理體系、標準體系和安全保障體系;
5、申報企業應重視名牌戰略,綜合業績處于業內領先地位,并具有較強的發展后勁;
6、申報企業具有社會責任,重視企業文化建設,并有良好的社會形象。
三、申報截止時間與渠道:申報企業認真填報《上海市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產品展示申報表》(附件1),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向閔行區企業服務中心申報,第一批申報時間截止為2013年2月27日;第二批申報時間截止為2013年3月25日。聯系人:施玉姣;電話與傳真:64130153;email:shiyuj@shmh.gov.cn;街鎮可從區政務網進行申報。
四、展示形式:市相關部門將對展示產品進行評審,確定參加短期展示和常年展示的產品,短期展示時間為2013年6月5日至7日;報名并獲得常年展資格的產品今年展示時間可至2013年年底。
五、政策支持:對入選產品的展示場地費用予以全額補貼;對入選產品予以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展示和推廣。
上海市閔行區經濟委員會
二0一三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上海市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產品展示申報表》;
附件2:《上海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產品申報材料要求》。
附件1 :
上海市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產品展示申報表
附件2:
上海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產品申報材料要求
一、 基本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注冊商標復印件(須提供完整的注冊復印件,包括續展注冊或變更等情況的有關證明復印件。續展的商標,另需提供首次注冊復印件);
4、申報產品實物照片2張;
二、證明材料——產品質量水平
1、采用國際標準產品標志證書或產品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認可證明復印件。
2、市標準化主管部門提供的產品標準是否有效或對標準水平評價、評估的相關證明的復印件。
3、產品鑒定時專家對產品質量水平的評價意見(復印件)。
4、產品實物質量水平達到國際、國內或本行業先進水平的有關權威檢測機構(市級、部級、國家級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副本或復印件(封面與結論頁)。
5、產品通過質量、環保、節能以及農產品認證等方面產品認證證書復印件。
6、產品通過“CE”、“UL”等認證證書復印件。
7.其他基本證書(包括:3C認證證書、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QS)、計量器具許可證證書、出口質量許可證證書、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登記管理證書等)。
三、證明材料——企業形象
1、 企業曾獲得市長質量獎或市質量金獎等質量榮譽稱號稱的證書復印件。
2、 企業曾獲其它國家級質量管理獎項稱號和榮譽的證書復印件。
3、 企業獲各級文明單位(市級、局級、區級)稱號的復印件。
4、企業曾獲市級以上或行業其它有關企業整體獎章稱號的證書復印件。
5、獲馳名商標或著名商標證書復印件;
6、產品獲市(省)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證書復印件。
7、 產品曾獲國家、市或行業其它有關產品質量、科技、新產品以及有影響的重大國際性、區域性展覽等榮譽稱號的復印件。
8、 產品獲國家質檢總局認可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稱號的證書復印件。
9、 企業開展顧客滿意度工程情況,包括開展的第三方顧客滿意度調查情況及相關數據和材料。
四、凡有如下情況之一的,不予以申報受理:
1、未擁有自主品牌而使用國(境)外商標的;
2、兩年內,推薦項目省級以上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的;
3、推薦項目應獲得行政許可或強制性認證而未獲得的;
4、兩年內,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有重大投訴、曝光事件,經查證屬實的;
5、兩年內,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