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鎮(莘莊工業區)、園區(商務區)、企業:
根據《上海市推進國際貿易中心建設條例》,為貫徹落實《市商務委 市發展改革委 市財政局 市政府合作交流辦關于印發〈上海市鼓勵企業設立貿易型總部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商規〔2021〕5號)要求,進一步集聚培育更多多功能、高能級的國內外貿易企業總部,2023年度上海市貿易型總部的申報認定工作已啟動,現將閔行區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條件
市貿易型總部應注冊在上海,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以國內批發零售為主營業務,該業務收入占總營業收入的比例達50%以上,且上年度營業收入(銷售收入)超過100億元人民幣;
(二)以國際貨物貿易為主營業務,該業務收入占總營業收入的比例達50%以上,且上年度營業收入(銷售收入)超過60億元人民幣;
(三)以物流倉儲或國際服務貿易為主營業務,該業務收入占總營業收入的比例達50%以上,且上年度營業收入(銷售收入)超過40億元人民幣;
(四)以平臺交易為主營業務,注冊會員或入駐商家超過5000家且超過30%的比例為非本市企業。其中,面向消費者的平臺企業上年度交易額超過50億元人民幣;面向企業(提供企業間交易)的平臺企業上年度交易額超過150億元人民幣。
為所在地區經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可酌情考慮認定。
二、申報材料
1.貿易型總部申報表(附件1);
2.2022年度審計報告(對申報平臺交易類貿易型總部企業,另需就注冊會員與上年度交易額情況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3.貿易型總部申報匯總表(僅電子版)。
三、有關要求
1.書面申報材料需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并于2023年8月29日前報送至閔行區經濟委員會服務業科。
2.電子版申報材料同步發送至閔行區經委服務業科郵箱:xdfuyxx@shmh.gov.cn
聯系人:黃老師
電 話:64131790
地 址:滬閔路6558號411室
附件1:貿易型總部申報表
附件2:貿易型總部申報匯總表
閔行區經濟委員會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
貿易型總部申報表
企業名稱(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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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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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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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性質(國企、外企、民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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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類別(A、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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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 企業 請按 主營 業務 所屬 類型 填寫 有關 內容 |
A類:國內批發零售 |
上年度總營業收入: 上年度國內批發零售收入: 主營業務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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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類:國際貨物貿易 |
上年度總營業收入: 上年度國際貨物貿易收入: 主營業務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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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類:物流倉儲或國際服務貿易 |
上年度總營業收入: 上年度物流倉儲或國際服務貿易收入: 主營業務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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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類:平臺交易 |
注冊會員或入駐商家數: 其中非本市企業數: 非本市企業占比: 上年度交易額: 面向對象:□消費者/□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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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情況(主營業務內容、運作模式、行業地位、創新亮點、所獲榮譽等,并附證明材料。不夠填寫可另附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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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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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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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商務主管部門推薦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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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兩份(區商務主管部門留存一份,上報市商務委一份)
附件2
貿易型總部申報匯總表
填表人: 電話:
序號 |
所屬區 |
企業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企業 性質 |
主營業 務類別 |
上年度總營業收入/平臺交易額 (億元) |
上年度相關業務收入 (億元) |
主營業務占比 (%) |
會員或入駐商家數 |
面向對象 |
聯系人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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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營業務類別:A、國內批發零售;B、國際貨物貿易;C、物流倉儲或國際服務貿易;D、平臺交易。
2、主營業務類別為“A”、“B”、“C”類的無需填寫“會員或入駐商家數”及“面向對象”欄次;主營業務類別為“D”類的無需填寫“上年度相關業務收入”及“主營業務占比” 欄次,面向對象欄次填寫“消費者”或“企業”。
3、此表需報送電子版。